职称评审新闻之湖南“阳光职称”评审体系
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政策解读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
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今年以来,湖南省永兴县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创新职称评审机制,坚持标准,公开透明,严格把关,强化监督,打造了“阳光职称”评审体系。
该县在评审标准、评审导向、评审比例、评审监督等方面严格把关,把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完成科研项目纳入量化标准,采取依据能力业绩进行量化评分排位的方式依次确定申报人员﹔以提升职称社会公信度为导向,将有真才实学的人员评聘到专技人才队伍中﹔加大调控力度,适度向边远山区和中级结构比例低的单位倾斜,并公开分配指标﹔对指标一次性分配到位,全县统筹调剂使用,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现象,整个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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