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4-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政策解读
一、上海市科研单位职称评审政策
上海市科研单位职称评审政策主要参考国家有关规定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文件,具体包括《上海市职称评审办法》、《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上海市科技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等。
根据这些文件,上海市科研单位职称评审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学历、工作年限、学术成果、业务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
二、职称评审条件
1.助理研究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业务能力。
2.副研究员: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业务能力,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和业务能力。
3.研究员: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和业务能力,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工作年限不少于15年,有杰出的科研成果和业务能力。
三、职称评审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2.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4.业务能力:包括教学、指导学生、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5.社会影响:包括学术影响、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四、职称评审流程
1.申报: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由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环节。
3.复审:由上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由上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5.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评审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五、如何申报?
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可参考上述职称评审条件和职称评审材料。
六、注意事项
1.申报人需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申报人需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人需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七、学术成果怎么体现?
学术成果是职称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等。具体体现方式如下:
1.论文:发表的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可体现在SCI、EI、CSSCI等权威期刊上的论文数量和质量上。
2.专利:获得的专利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可体现在专利数量和质量上。
3.科研项目:参与的科研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可体现在项目数量和质量上。
此外,申报人还可通过参加学术会议、担任学术期刊编委等方式体现自己的学术成果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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